关于征集两轮电动车充电桩建设运营服务公司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6  浏览次数:2572 

为切实提升芜湖市江北新区两轮电动车充电桩安装运维服务水平,现寻找市场主体合作,总体规划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和建设管理运营,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响应,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拟征集建设运营服务公司主要从事芜湖市江北新区住宅小区、产业园、商业综合体、公共配套设施等公共电动车充电桩统筹规划、建设、运营维护、监督管理等工作。

(1)招标人主要负责提供两轮电动车充电桩建设运营场地及有关事项的协调安排。

(2)中标人自主安装建设运营两轮电动车充电桩,所有建设运营管理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两轮电动车充电桩产生的电费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负责安装独立电表,按照实际使用电量结算。

(4)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在总体框架协议中予以明确。

2、请各响应人按照评分表提供相应材料并密封(盖章), 于2024年 10 月 21 日 10 时(逾期视为放弃资格)报送至 安徽省芜湖智算经济产业园A座12楼1213室 进行现场评分(具体见附件)。

3、各响应人不得挂靠,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4、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经查实属以上名单的,取消评选资格。

5、本次评分得分最高为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签订合作协议。

6、各响应人对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若查实属虚假提供材料的,取消其评选资格或候选人资格。

7、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作协议或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

二、报名响应方式及条件

提交本公告响应承诺书及如下资料:

1、响应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具备的条件。

2、响应人具有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销售运营服务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查看经营范围,包含充电桩销售或安装或运营等相关业务范围)

3、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响应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含100万)。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北京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 10月21日10 时0分止。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征集人:芜湖前湾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安徽省芜湖智算经济产业园A座12楼1213室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0553-8800981 。

关于征集两轮电动车充电桩建设运营服务公司的公告及评分附件

芜湖前湾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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