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湾花园14-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3-05-18  浏览次数:2686  文章来源:前湾集团 

摘要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西湾花园 14-3#地块

占地面积:52800m2。

地理位置:芜湖市鸠江区二坝镇雍南社区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

未来规划:居住用地。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开始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16 日。根据调查,地 块历史上为农田,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地块周边 500 米区域主要为居 民区、农田等,通过初步判断,周边环境对本次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风险影响较小, 无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潜在污染源。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筛结果,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使 用阶段内,地块原为农用地,地块内未曾有工业企业存在;无外来覆土;不涉及环境 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因此,调查地块在当前 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周边环境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很小,按照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 1-2019),调查工作可结束,无需进行 后续第二阶段调查,调查地块作为居住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以接受。

3 、结论

经调查地块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结果、快筛检测结果无异常, 确认地块无明确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 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



1  前言

根据规划,本地块拟由农用地变更为中居住用地,属于用地用途变更,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 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3 年 3 月,芜湖前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芜湖益帆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地块 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25. 1-2019) 中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程序,同时依据现阶段收集的资料情 况,本次调查工作为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

芜湖益帆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了调查组,组织专业人员对 调查地块及其周边区域土地利用现状进行了资料收集与现场踏勘,并对熟悉该地块 环境管理情况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与分析,人员访谈与 现场踏勘的基础上辅以必要现场快筛检测,认为该地块不是污染地块。对现场实际 情况,获取资料等进行相关分析与总结,编制完成《西湾花园 14-3#地块土壤污染状 况调查报告》。



2.1 调查目的和原则



2.1.1 调查目的


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目的包括:

( 1)通过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结合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快筛,掌握调 查地块与周围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并初步识别地块及周边区域会影响土壤和地

下水环境及检测的目标物质,评估调查地块环境受到污染的可能性及程度。

(2)判断地块是否属于污染地块,是否需要进一步开展调查工作。


2.1.2 调查原则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 1-2019) ,土壤污染状况初 步调查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针对性原则:针对地块特征和潜在污染物特性,进行污染物浓度和空间分 布调查,为地块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2) 规范性原则:采用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式规范地块环境调查过程,保证调 查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 可操作性原则:综合考虑调查方法、时间和经费等因素,结合当前科技发 展和专业技术水平,使调查过程切实可行。


7 结论、不确定性分析和建议



7.1 结论


经调查地块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快筛检测,确认地块无明 确的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 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

7.2  不确定性分析


本报告基于实际调查,以科学理论为依据,结合专业判断进行逻辑推论。因此,



报告中所做的分析以及调查结论会受到调查资料完整性、技术手段、工作时间和项 目成本等多因素影响。

本调查中PID 和 XRF 一直作为土壤调查中的快速检测手段,能够辅助调查初步 判断地块是否有污染物超标,本次调查所得到的快速检测数据是根据有限数量的采 样点所获得,尽可能客观的反应地块污染物分布情况,但受地块内建筑物等因素限 制,部分区域并未取得快速检测数据,所获得无法全面反映地块实际情况,所检测 的样品和分析数据不一定能代表地块内的极端情况。

本调查的结果是根据现场快速检测土壤样品得出的,但是现场快速检测项目无 法涵盖样品中的所有物质并且检测精度受到快速检测设备的影响。因此,检测得出 的污染物种类和浓度和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偏差。

本报告的结论和推论均是调查人员根据有限的资料和数据,通过逻辑推理得出。 因此,其准确性和适用性与客观情况可能存在偏差。

综上所述, 由于人为及自然等因素的影响,本报告是仅针对现阶段的实际情况 进行的分析。如果之后地块状况有改变,可能会改变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和分布等, 进而对本报告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造成影响。

7.3 建议


(1) 本地块未来规划为第一类用地,若调查地块后期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环境 突发事件,须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采取控制措施。

(2) 本地块在未完全投入使用前,应当保护地块现有环境不被外界人为污染, 杜绝出现废水、固废等倾倒现象,保持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处于良好状态。

(3) 该地块目前为开放地块,建议针对地块采取封闭式管理,在下一步开发或 建筑施工期间应保护地块不被外界人为环境污染,应建立完善的环境制度,控制该 地块保持现有的良好状态,规范用地使用,防止形成新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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